藥不要冰存? 先看說明書
2013-03-26
文/陳進男
許多民眾對藥品的存放觀念常等同於食品存放,因此習慣直接放在冰箱,但這樣的做法不盡正確。
因食品本身含有水分及養分,容易引起細菌的滋生,因此,冰箱的食品保存原理主要是透過低溫環境來抑制細菌滋生,所以冰箱的確是一個良好的食品保存場所。
就藥品而言,一般藥品的生產製造過程都已嚴格控制溫度及濕度,產品上市前,都已先進行藥品安定性試驗,以確定其相關保存條件與保存年限,而且每一批次的產品也都有留廠備查,所以民眾只要依照藥品說明書上的保存條件及保存年限置放,且注意避光(光線易造成藥品分解)、避濕(藥品易生黴菌、變質)、避熱(原因略同避光,易使藥品分解而活性降低)這三大原則,除非藥品說明書有標示特別的存放條件(冷凍或冷藏),否則一般藥品存放在乾燥陰涼的環境即可。
如果民眾將藥品放置於冰箱後,再取出時,由於藥品處於低溫狀態,一旦遇到熱空氣,水氣便容易在藥品表面產生凝結,反而容易使藥品受潮,如果藥品外觀已經產生變化,就代表藥品可能已經因受潮或其他原因而變質,千萬不要再繼續使用,以免未蒙用藥之益,反受「藥害」之苦。
(作者為藥師)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665239